
期刊简介
《中医健康养生》(月刊)创刊于2015年,是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中国中医药报社主办的健康养生刊物。杂志社负责人表示,中医养生是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杂志将紧紧把握住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难得机遇,充分利用中医药行业唯一权威媒体平台,整合顶极专家资源,依靠具有中医药和新闻专业双重知识背景的高水平采编队伍,顺应健康产业快速发展的新趋势,在中医、健康和养生领域重建与读者的信任对话,坚持品质,避免流俗,以权威正道为第一宗旨,以正确引导人民群众提高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己任,真正服务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推动让中医养生重归中国人的生活。 《中医健康养生》在编排上,杂志设置了封面报道、养生汇、治未病和大健康4大板块,旨在突出权威性、实用性、服务性,从四季养生、情志哲理养生、动静养生、饮食养生等入手,揭开养生迷雾,还原养生真相,并注重中医特色防治方法,诚心正意推荐真权威、真专家、真方法,同时深耕大健康产业,服务亚健康人群,扶植和推动健康产业成长,真正在中医养生、保健、康复以及养老、旅游等领域充分发挥特色优势,成为适应“大健康时代”发展需求的中医药宣传的又一块权威媒体阵地。
教育部、海南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
时间:2023-04-24 08:58:40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推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为主动灵活的教育对外开放,支持促进和规范管理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教育部联合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系统设计了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的基本规则。
《规定》着力推动办学模式创新。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是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扩大开放,以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规定》明确,境外高水平大学、职业院校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理工农医类学校或者校区,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探索了一种新的办学模式。设立的办学机构在学校治理、学术管理、师资配备、收费制度等多方面都实行更加自主、灵活的政策。
《规定》着力推进依法依规办学。通过制度设计推进在法治轨道上办学。《规定》强调办学应当遵守中国法律,符合公益性原则,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办学机构作为中国的高等教育法人,要接受中国法律的监管。《规定》要求办学机构按照中国对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要求开设包括中国宪法、法律、公民道德、国情等内容的课程。《规定》明确办学机构开展党群活动按照国家关于高等学校开展党群活动的有关规定执行。
《规定》着力强化办学质量保障。推动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办学,是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内在要求。在准入方面,规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办学的境外高等教育机构应当具有良好的办学声誉和较高的国际知名度、具有理工农医类方面的学科优势、毕业生具有较高的就业质量和良好的业内评价。在培养方面,规定境外高等教育机构按照不低于本机构的教师配备标准选派或者招聘足够数量的教师到办学机构任教,鼓励办学机构引进国内急需、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性的课程和教材,鼓励办学机构和境外高等教育机构互派学生、互认学分。在监管方面,规定办学机构应当建立办学质量保障制度,向社会公开其办学情况,向主管机关提交年度办学报告,接受主管机关依法组织的办学质量评估,保障办学质量。
《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海南省人民政府等有关方面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根据实践发展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推动海南高水平教育对外开放,培养更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水平创新型人才,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